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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过竞业限制协议可否反悔不履约

职工入职后就被公司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可现在职工想反悔,是不是可以呢?日前,职工柳先生向本报咨询,希望了解一下与竞业限制相关的一些规定。

据柳先生反映,他在几个月前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还让他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规定他离开公司两年内不得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他也觉得奇怪,自己就一个普通员工,也不能掌握公司什么秘密,为什么还要签竞业协议呢?但考虑到工作不好找,他就签了字。前不久,有一家和他现在公司有业务联系的公司招人,他十分心动。他想他在公司工作时间不长,也没有接触什么秘密和重要信息,他一定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吗?

上海昭华劳动保障咨询有限公司董兆华表示,柳先生需要了解以下几点:首先,用人单位可以与什么样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根据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竞业限制期限最长是多久?根据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最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会有什么处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董先生同时也指出,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未领到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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