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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中降薪的合法程序

现下社会经济与发展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各大企业开始寻求降本增效之法以摆脱其经营困局,稳定市场竞争力。为了节约大额的用工成本,企业开始聚焦于薪酬调整和人员优化。面对大规模广范围的调整,企业主们忧虑是否碰触了合规红线,政府以维稳的角度出发出台各项政策,集体协商再度成为当下政府倡导的热议话题。本文结合集体协商的发展变化和政策规定,对集体协商的必要性和实施步骤进行分析和梳理,以期对企业合规推行降薪举措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危机下的集体协商

2020年伊始,对于所有人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颠覆的不仅是全球的政治经济格局,同样影响着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个家庭。企业停工停产、降薪、裁员等等字眼变成人们关心和热议的话题,各大新闻头条紧密追踪企业的一举一动,维稳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政府当下的第一要务。2020年3月相继爆出某集团实施集体降薪的消息,其他大型车企更是同样以降薪对冲风险,疫情造成的产销瓶颈,已危及各行各业。

在疫情余震影响下的企业,降薪需求频发,如何正确理解相关政策法规,选择合规的方式以达成公司目的,是每个企业需要面对的课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报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必备条款,如需调整劳动报酬,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除法定事由外,原则上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对于特殊经济困难时期,为了稳定公司和劳工关系,避免和减少裁员,政府部门也会允许公司依法采取减薪措施,但原则上仍然需要协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市场的冲击,推动了集体协商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全国各地围绕工资集体协商,纷纷制定地方法规或政府行政规章。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推出的“彩虹计划”更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的里程碑。

面对2020年的特殊时期,人社部联合全国总工会、企业联合会等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明确体现了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的意见,同时也奠定了“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基调。在上海地区,为响应政府号召和促进企业尽快有序复工,上海市总工会同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合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提示》,对企业集体协商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说明,同时针对疫情对协商方式进行了变通,帮助企业在尽快恢复生产秩序的过程中,打通与员工的沟通桥梁,尽量通过“有事好商量”的协商原则,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

综上,当与员工利益相关的薪酬等劳动条件改变时,这些改变作为劳动合同的变更行为要求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在企业陷入大范围的调整和权衡劳资关系稳定性的局面,个体协商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时,集体协商如何进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文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以上海地区为例,针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步骤进一步整合梳理,帮助企业进一步认识集体协商。


如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包含以下步骤:第一步是提出协商要约,此时一般是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先行提出;第二步是确定协商代表;第三步是展开协商,此时形成初步的协议草案;第四步是审议通过协议草案;最后一步是政府审查备案。具体而言:

第一步提出协商要约。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员工和工会提出协商要约,表达企业希望通过降薪方式降低成本的意愿。

第二步确定协商代表。代表人数应当对等,企业方和员工方各自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企业方的协商代表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表;员工方的首席代表一般是工会主席。在没有工会时,上级工会可以介入并指定首席协商代表,指导员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此外,相关政策同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工会聘请社会律师、工会劳动关系指导员等专业人士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从而提高协商效率和质量。

第三步展开协商。确定协商代表后,双方召开协商会议,企业方代表首先提出协商减薪的方案,员工方进行回应,若达成一致,则可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一般所形成的协议有效期为一至三年,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在新冠疫情时期形成的协议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

第四步是审议通过协议草案。《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7修正)》规定企事业单位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以及工资调整等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若企业针对上述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议的,对本单位职工不具有约束力。故在集体协商的程序要求中,民主程序是最终协商协议生效的前提,同时也是集体协商意义的体现。

具体到本协商过程中,在形成草案后,需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集体协议草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

最后一步是协议签字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工资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需在7日内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出具《审查意见书》,协议即行生效,企业向全员公示。


操作建议:

综上所述,集体协商历经漫长发展,逐渐成为政府积极推进的以解决社会劳资矛盾、平衡劳资关系的重要举措。逐年的制度化使得企业在广范围推进公司需求时不可随意单方做决定,以避免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潜在的争议和政府的追责。面对多步骤的协商程序,企业如何顺利推进?笔者从沟通的角度,为企业的实施和推进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企业内部保持沟通顺畅,备有预案,防患于未然。

在各种突发情况下,企业往往会措手不及,面对工资集体协商等类似事件,企业应当备有预案,如与工会的谈判策略,如何协调上级集团公司的财务要求等,从而减少公司内部矛盾和管理阻力。

企业需经常保持与政府和工会的沟通,建立积极的公共关系。

当前,各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与社会公共事件不断增长,如何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也是企业和政府关注的问题。面对这些考验时,企业首先需要和政府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桥梁,做好事前报备、及时求助的工作。同时企业需和工会建立互信关系,在需要工会介入的情况下减少与员工之间的矛盾和推进方案的阻力。企业还可以引入如社会精英与专业律师等外部力量的介入,从而达到协商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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