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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与实践意见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与实践意见

主讲:郭文龙
主办:嘉博咨询·领英会

课程目的:
作为HR,您是否充分掌握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同时实施的如下三类法规的条文背后的含义与仲裁、司法实践意见?
最近上海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 今年8月通过的《就业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今年10月通过) 今年6月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于近期通过) 作为HR,您虽为应对《劳动合同法》已参训多次、但却一直苦于无人能对《劳动合同法》条文中的诸多不明疑点作出肯定的解释。为此只得焦急地等待劳动保障部的实施细则。 据我们消息,《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已在劳动保障部三易其稿、即将审议通过。该细则不但对《劳动合同法》的不明之处给以了清晰界定,

还增添了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是否可规定对违纪职工罚款? “公示或告知”的合法方式有哪些? 未签订合同期间的两倍罚则适用期是11个月还是无限期? “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终止是否需补偿?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视为未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法》中哪些条款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辞职一个月后再来上班是否视作工龄“连续”?连续工龄的“连续”间隔是不得超过一月还是一年?(“华为辞职事件”为何说是白丢10余亿?) 。。。。。。等等,共计70余条的细则规定。 2007年12月18日嘉博咨询、领英会将携手上海滩劳动法“三剑客”之一的郭文龙先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的第一时间,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及其背后的实践含义与影响”,给您带来最深入、最权威、最适合上海情况的实施细则剖析,并结合《就业促进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和十多年的办案经验针对企业HR战略调整误区给出重要的建议。

讲师介绍:
郭文龙先生,上海滩劳动法“三剑客”之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著名劳动法法官、上海市仲裁委咨询专家、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官培训中心劳动法专家。《中国劳动》的“办案札记”及《劳动报》的“文龙说法”专栏作者。

课程安排:
2007年12月18日  09:00-12:00《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解读与建议
12:00-13:00 午宴 13:00-14:30《就业促进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对HR管理的影响与建议
14:30-14:45 茶歇 14:45-16:30 案例分析:劳同合同文本设计与签订中的典型误区与建议
16:30-17:00 问答

课程特色:
熟知国家及劳动保障部门立法倾向,不是简单的望文生义 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洞悉可能的管理风险 以专家的综合视角,系统分析将同时于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整体对HR管理的影响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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